諸聖節的反思

宗徒信經有云:「我信聖而公教會,諸聖相通功」。教會是諸聖的團體,包括天上教會、在世教會,以及煉淨中的教會。教會保存著基督救贖的豐富功績和恩寵,因此,諸聖在基督內與我們共融互通,聖母聖人可為我們轉禱。我們在聖事中共享生命,並能以善行幫助亡者在罪惡中淨化,使煉獄中的靈魂早日與主共融。

教會早期已普遍有為亡者祈禱的習慣,直至四世紀教難結束後,又興起了諸聖殉道者慶節。在十一月一日慶祝諸聖節,相信是由於當日正是第八世紀羅馬伯多祿大殿內「諸聖堂」建堂的奉獻日子。至於為亡者的慶日,是來自十世紀法國本篤會士,受他們慣在十一月一日晚課中為亡者誦經的傳統所影響。後來教會把十一月二日定為追思亡者日,並鼓勵教友於十一月份的兩個節日慶祝諸聖與亡者。

在普世教會共同紀念諸聖及為等待進入天國的亡者祈禱中,我們在世的信徒,藉著祈禱、克己、奉獻和愛德工作,一方面能使亡者的靈魂在罪惡中得到完全淨化,脫離煉獄未圓滿的狀態,進入永生;另一方面使我們把握今天向善的良機,有助個人的皈依,為來世得見天主,共享永生作妥善的準備,得與諸聖共同邁向聖三的圓滿生命中。

為使亡者取得大赦,教友理應辦好修和聖事,領受聖體聖事,為教宗意向祈禱,誦唸天主經及聖母經,履行愛德善工:到墓園為亡者祈禱、到聖堂朝聖,誦唸信經及天主經,誠懇地將已獲得的大赦奉獻於天主台前,並懇求天主的仁慈,眷顧煉獄中的靈魂,使他們的罪罰得以赦免,能夠早日脫離煉獄的淨煉。因「任何信徒可獲得全大赦或有限大赦,以裨益自己,或讓出救助亡者。」(天主教法典第994條)。

至於煉靈的暫罰獲得多少的減免,他們能否登天國,完全是取決於天主的決定,世人是無從知曉的。因為這不是一項買賣或交易,這是出於天主的慈懷,能使亡者的永罰離開他們,並接受他們到祂永恆的國裡。我們在世的信徒透過祈禱和關懷亡者及其親友,也能深化自己的信仰和愛德,見證福音精神。

 

關仲華執事

 

參考資料:趙一舟著《我們的慶節》,台北見證月刊社,1989。